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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殡葬设施建

发布时间:2021.12.05 8:08:36

根据殡葬设施的使用功能分类-殡仪设施

殡仪设施指提供遗体存放、清洗、消毒、防腐、整容、冷藏和悼念等殡葬活动的设施。所有的殡仪馆和部分殡仪服务站内都建有不同功能的殡仪设施。

1.殡仪馆

殡仪馆是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专门从事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等处理以及骨灰寄存和悼念逝者等殡葬服务的场所。

我国现阶段的殡仪馆主要有两种类型:

是综合型的殡仪馆开展遗体接运、遗体防腐整容、遗体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等多种业务。我国的殡仪馆绝大多数为综合型的殡仪馆。

二是单一型的殡仪馆,即只承担遗体接运、防腐、整容、举行追悼活动等殡仪服务,不承担火化任务。这种单一型的殡仪馆为数不多,设在土葬改革区的单一型殡仪馆主要为土葬服务,设在火葬区的单一型殡仪馆还要有火葬场为其配套。

殡仪馆是我国殡葬改革的产物,是实行殡葬改革非常重要的殡葬设施,一直承担着办理丧事和推进殡葬改革的双重任务。

1990年民政部颁布实施了《殡仪馆等级评定办法》和《殡仪馆等级标准(试行)》后,各地对殡仪馆进行了更新改造,推进了技术进步,出现了一批环境公园化、设备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的殡仪馆。1999年民政部和建设部发布实施了《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大大提高了殡仪馆建设的科学性标志着殡仪馆建设进入了正规化建设阶段,也标志着我国的殡葬事业发展进人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殡葬服务中心(站)

改革开放后,随着殡仪服务工作的深人开展,为了方便城乡广大居民办理丧事,全国大中城市在市区逐渐办起了殡葬服务中心(站)全面开展遗体接运、保存、清洗、消毒、防腐、整容、冷藏和悼念等殡葬服务。大型的殡葬服务中心(站)在开展多项殡葬服务的同时,还拓展了守灵服务,提供住宿、餐饮和休闲的条件,极大地方便了客户。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医疗卫生部门的协助下,一些城市取消了医院太平间,改由殡葬服务中心(站)承担遗体存放任务,为殡葬服务对象提供“一条龙”服务,收到了明显效果。

3.火化设施

火化设施指提供遗体火化及骨灰装殓等服务的设施。火葬场和殡仪馆中的火化间就是常见的火化设施。我国现有殡仪馆绝大多数具有火化的功能。既属于殡仪设施,又属于火化设施。

4.墓地设施

墓地设施指以地下墓穴为主要形式,提供埋葬遗体、骨灰及随葬品的设施。公共墓地设施一般简称为公慕,公慕是用于公众安葬遗体、安置骨灰(安放或安葬骨灰)的公共慕地,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

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提倡骨灰处理多样化,公墓出现了多种形式。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可以与外国人、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

根据《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第3.1.6条规定,墓园是指园林化的墓地。从墓园这一术语的定义来看,墓园的基本内涵有两个层面:

一是墓园包括公慕、陵园等设施。公墓即用于公众安放或安葬骨灰的墓地,包括城市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以及农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安放设施。陵园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陵园是指烈士陵园,广义的陵园是包括烈士陵园和以陵园冠名的公墓。

二是慕园的建设标准要达到园林化,也就是说公墓、陵园等设施要具有公共绿地的功能园林化是墓园建设的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