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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设施配置的依据

发布时间:2024.01.19 19:19:55

自2010年开始,我国已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逐年攀高的年死亡率将对殡葬设施提出更高的要求。早在国家“十五”期间,就有专家学者呼吁,应加速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到2005年在全国大中城市达到每50万人口或每个市辖区至少有一个殡仪馆,每个社区至少有一个殡仪服务站:2010年达到每个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至少有一个殡仪馆,农村每个乡镇有一个公益性墓地,土葬区基本解决乱埋乱葬问题。
现有的殡葬设施配置与建设,仍与上述目标存有很大的差距。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殡葬服务机构4386个,其中殡仪馆1745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689个,殡葬管理单位952个,在总量上还远未达到目标。以殡仪馆为例,2008年全国平均每个地级市只有5.1个殡仪馆,平均每个县级区域只有0.59 个殡仪馆。因此,作为殡葬服务资源配置的主管部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还是应站在满足人民需求的立场上,根据人口规模、服务资源的辐射半径等因素,适当增置一定数量的殡葬服务资源。
在殡葬服务资源的配置上,“十二五”期间应争取每个县(不设区的市)有一个火葬场(殡仪馆),每个乡镇有一处公益性公墓。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大都市,则应争取每50万-100万人建设一处火葬场(殡仪馆)。因为结合我国目前接近7%的人口死亡率来看,50万一100万人的聚集区年死亡量在3500--7000人,正是一个中等或偏上的殡仪馆的年火化量。同时,从国内现有的殡仪馆经营状况来看,这样的一个年火化量也足以维持一个殡仪馆的收支平衡,并有一定的结余。
在殡葬服务资源的配置上,除考虑人口规模之外,区域性因素也要着重考虑。在我国部分地区,区域相对辽阔,而人口分布则相对分散,如若单纯从人口规模上计算,根本不能达到配置指标。然而,这些地区的人们对殡葬服务资源又有着现实需求,这就需要当地的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布局。
殡葬服务资源的服务半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交通环境比较好的城镇,殡葬服务资源的配置,在服务半径上可以适当扩大;而在部分山区或丘陵地区,对殡葬服务资源的配置,则应依据当地的地理条件,适度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