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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司仪应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发布时间:2024.03.16 10:10:05

思想道德修养不仅是其本身人格塑造的重要方面,更是在行业扎根立足的根本。虽然思想道德是个人修养,没有法律的强制性,但言谈举止缺乏道德修养的人,很难与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司仪对事物的观点和认知,往往对服务对象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这就要求其思想认识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高度,以使服务对象认可,从而将殡葬活动的主旨完满地传导给听众。因此,司仪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
殡葬司仪还要谨守职业道德,不得做与殡葬行业规范相违背的事。职业意识指对于职业的理解与忠诚。殡葬是为生命服务的职业,是神圣的,这就要求殡葬司仪树立高度的职业意识,遵循“以人为本”的职业价值理念。
第一,尊重遗体。服务死者即服务于遗体及其骨灰盒,尽管死者无知,但这是一个生命过程尚未彻底完结的个体,也是其家属心目中的情感“寄托物”,具有神圣意义,须真诚对待。殡葬司仪在面对遗体时,仪态上应恭谨庄重,表现出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做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第二,理解丧属。殡葬司仪要理解丧属,特别是面对亲人突然死亡的丧属,要理解他们的悲痛,懂得他们的心情,要站在服务对象的立场上进行关怀体贴,提供服务。
第三,了解丧属的亲友及来宾。治丧过程中的亲友及来宾是一个复杂的人群集合体,他们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地域,在职业、收入、信仰、阅历等各方面千差万别,这些会影响到他们对治丧服务的判断与理解,并可能对提供的服务性质、流程、必要性或合理性提出一些见解或批评,甚至是指责。因此,殡葬司仪就要对职业有专业性的见解,并以宽广的包容心和耐心回应他们的疑问和要求。